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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煤炭产能规划36亿吨
发布时间:2010-7-1    查看:[1050] 次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佑国在中国能源战略与“十二五”能源发展论坛上表示,到“十二五”末,我国煤炭产量目标为36亿吨。在产业布局上,我国原来划分的煤炭调入、调出和自给三个功能区将变为调入和调出两个功能区。

    据介绍,在36亿吨的产能中,120万吨以上大型煤矿产量22亿吨,占60%30万吨以上煤矿产量10亿吨,占30%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产量4亿吨左右,占10%

    贺佑国表示,近两年来我国西部煤炭已经进入大规模开发阶段,过去的产业布局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规划中的煤炭调入区包括四川、重庆、西藏、青海、东北、京津冀、华东、中南等地区,调出区包括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甘肃、云南、贵州和新疆。调入区承担稳定煤炭产量的功能,将采取稳产、转型和转移的发展模式,通过对现有煤矿技术改造,关闭自然灾害严重的矿井,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生产力和安全水平。煤炭调出区则承担满足全国煤炭供应并在调节煤炭市场方面起主导作用。

    而“十一五”期间,我国根据煤炭资源、区位、市场等情况,划分了调入、调出和自给三个功能区。调入区包括京津冀、东北、华东、中南四个规划区;调出区为晋陕蒙宁规划区;自给区包括西南、新甘青两个规划区。

    他同时透露,“十二五”期间,我国煤矿建设将由过去的重视大中型煤矿建设转为建设大型现代化矿井,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煤炭资源丰富的6省区新建、改建的产能不小于120万吨。此外,新增产能的建设将由此前的以新建为主转为加强现有煤矿的技术改造扩大产能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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