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企业邮箱  
 登录名: 
 密 码:  
首 页 关于协会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煤炭知识 煤炭市场
  考察培训 会员服务 专家论市 协会论坛 联系我们
欢迎光临湖北省煤炭行业协会网站!
日期:
·中国煤炭价格指数― 长江中上游(湖北)动力煤价格指数正式发布 ·中长期合同履行将被纳入信用记录 ·“十三五”煤矿控制在六千处左右 ·煤炭稳供应与去产能是否矛盾 ·地方2017年供给侧改革抢先看 ·山西煤企超额负债 重组9月完成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发布时间:2014-9-16    查看:[1107] 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16号


  为提高商品煤质量,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特制定《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现予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州
工商总局局长:张茅
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


2014年9月3日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doc
来源:国家发改委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4号4楼 邮编:430070 电话/传真:027-87891729
    Copyright© 2010-2012湖北省煤炭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鄂ICP备09026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