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我国将把淘汰煤炭落后产能作为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通过关闭退出、改造升级、兼并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4年全国计划淘汰煤矿1725处,淘汰落后产能11748万吨。
据悉,今年2月份,国家能源局曾发布了《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2014年全国将淘汰煤炭落后产能3000万吨。与《意见》相比,《通知》对煤炭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明显加大。
根据《通知》,贵州、重庆、四川、湖南、山东等省市将成为此次淘汰的重点区域。《通知》要求,各地要逐步淘汰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对非法违法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予以关闭;对安全基础条件差且难以改造,以及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小煤矿,要加强监管,加快引导其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对具备资源优势和改造提升条件的小煤矿,鼓励其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改造升级。
《通知》还要求,各地方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大中型煤矿企业发挥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兼并重组小型煤矿企业。同时,要积极研究出台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强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对落后产能的约束。
汾渭能源分析师曾浩表示,就目前煤炭行业的过剩程度来说,1.17亿吨仍然是个比较小的量。同时,在当前不景气的市场情况下,煤炭行业停产、限产的比例也远超过这个量,由于全行业过剩情况的长期存在,这些落后产能即便不被淘汰,也很难释放出来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国家出台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政策,只不过是给那些濒死的煤矿一个“痛快”而已。
我的钢铁网煤炭分析师王欣瑜在受访时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她称,此次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区域,如贵州、重庆、四川等地主要是一些小煤矿,对其进行淘汰并不会对市场构成太大的冲击,“现在煤已经卖不出去了,产能过剩问题比较突出”。
来源:中商情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