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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包神、准池铁路货物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4-4    查看:[419] 次
 

发改价格[2014]425号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包神铁路货物运价的请示》(神华财[2013]694号)、《关于申报准池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请示》(神华财[2013]731号)均悉。经研究,现就包神、准池铁路货物运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包神铁路货物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自2014年4月1日起,基准运价率由现行每吨公里0.15元调整为0.2元,铁路运输企业可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

  二、准池铁路开通运营后,货物运价实行市场调节,由铁路运输企业与用户、投资方协商确定具体运价水平。

  三、包神、准池铁路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制定、调整运价时,要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营业场所显着位置公示具体执行的运价。不得采取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用户合法权益。

来源: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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