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剩,降价,利润下滑,经营困难……过去的一年,这样的词语,浮集在煤炭行业的天空。煤炭业破雾除霾、艰难举步、奋力前行。在市场凄寒、经营困顿的行程中,被称为“铁七条”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自去年1月24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签署发布近一年时间里,绘出了一道煤矿安全的别样风景——0.288,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历史上首次降到0.3以下。来之不易。 很难测算0.288与“铁七条”的定量关系,但可以定性地说,在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涌现的情况下,这个指标从2012年的0.374被攻至0.288,压缩了23%的空间,“铁七条”功效不凡、功不可没。 这样的定性,非臆断,非武断。虽然只有188字,但“铁七条”抓住了主要矛盾,兜住了煤矿安全的底,有效地加固了两道防线。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矿长是这个责任主体的主心骨。主心骨金刚铁骨,则有业兴人安的前因;主心骨朽木难雕,可酿业败人危后果。盯住了矿长,就锁定了主要矛盾。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千头万绪,证、界、瓦斯、风、水、设备、人,这是重点要素、核心所在,这七方面不出问题,安全就有了根基、底气。过去的一年,“铁七条”成为不同省区、不同集团、不同煤矿矿长的集体路标。这样扎根脑海的集体路标,加固了煤矿安全的思想防线;知行合一,真刀实枪抓落实,加固了防范事故的实体防线。 “铁七条”是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要确保煤矿安全持续好转,形势越来越好,必须持之以恒,持续发力,创造性落实好“铁七条”,抓住矿长这个主要矛盾不手软,盯住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这关键一环不松懈。 抓落实,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安全既是发展的前提,也是发展应有的内涵,缺失安全的发展是畸形发展。搞建设,促发展,求进步,根本上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人的生命得不到保障,还能有什么需要,谈何满足需要?最最可悲的不是“人在呢钱没了”,而是“钱在呢人没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万马奔腾,煤矿矿长更须一马当先。矿长作为煤矿的决策者、当家人、总瓢把子,只有怀抱正确的牢固的发展理念,才会有守规尽责、保护矿工生命不可撼动的使命感、不会锈蚀的主动性。 抓落实,必须善于把安全作为工作决策的先决必备条件。煤矿工作头绪繁多,矿长事务不少,这不是放松安全的借口。不能谈产值滔滔不绝、充满激情,说项目津津乐道、头头是道,抓安全不在状态、无所作为。要像习惯于上项目做市场调研一样,在做生产、经营等决策前,习惯于把安全作为决策的先决必备条件,进行超前评判。无法保障安全,就不要轻率决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事前定则不困,行前定则不疚,道前定则不穷。前有安全不预,后必有事故上门。因此,要创造性地把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深化、细化、具体化,摆在各项决策之前,融入各项工作之中。抓煤矿安全,不可存侥幸心理,不可有赌徒行为,缺斤短两、偷奸耍滑、玩高风险,不会得到高收益,砸在头上的往往是让人追悔莫及的灭顶之灾。 抓落实,必须人人有担当。抓安全,要把握大局,善抓重点,也要洞悉细节,防微杜渐。胸无大局,则难掌大势;不问细节,则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内事不决问张昭,外事不决问周瑜”,矿长个再高,也独木难撑安全之天。因此,落实好“铁七条”,矿长要有担当、勇担当,还要善于调动每名干部职工各展所长、各尽所能、各履其职、各守其土,让人人有担当。有了人人担当的局面,才能形成落实各项举措的完备的执行体系,也才能建立起科学的责任体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可脚踩大地,而不是一脚踏空。 抓落实,必须对不落实、假落实、落实不力者严肃追究。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对不落实的行为不严肃追究,积极落实者必生懈怠之心,甚至倒戈加入不落实的队伍。煤矿安全,天大之事,任重道远,持续发力,不可松懈,也不可小富即安,盲目乐观,骄傲自满,裹足不前。落实“铁七条”,要有横刀立马之气势,要有马不停蹄之毅力,要有马到功成之信心,谁要是马马虎虎、马放南山,就必须将其拉于马下。 来源:中国煤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