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企业邮箱  
 登录名: 
 密 码:  
首 页 关于协会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煤炭知识 煤炭市场
  考察培训 会员服务 专家论市 协会论坛 联系我们
欢迎光临湖北省煤炭行业协会网站!
日期:
·中国煤炭价格指数― 长江中上游(湖北)动力煤价格指数正式发布 ·中长期合同履行将被纳入信用记录 ·“十三五”煤矿控制在六千处左右 ·煤炭稳供应与去产能是否矛盾 ·地方2017年供给侧改革抢先看 ·山西煤企超额负债 重组9月完成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 涉煤“新政”接踵落地 规范行业发展 
涉煤“新政”接踵落地 规范行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4-1-23    查看:[462] 次
 

    2014年度电煤长协谈判基本定音,各方披露信息看并未出现太多惊喜,不过“谈判因素”消失后,国内煤价再现颓势,神华最新公布的月度、现货价格悉数大幅下降,中煤、同煤料将同步跟进,业界对1月煤市越发看空,更让经营进口煤炭资源的贸易商感到措手不及。不过,结合2013年12月下旬后,北方港口煤价的上涨已属强弩之末,眼下的煤价回调也属合理,符合多数市场人士的预期。

  相对,近日市场热议的几则久受各界关注、即将颁布施行的产业政策愈发引人瞩目:2014年度煤炭进出口关税税率确定后不久,有券商人士获悉,限制国内低热值煤和进口高硫低热值煤政策已经出台,在内部传达后不日公布;随后,有消息称《煤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几经讨论于日前确定之后,正式办法也将颁布,其中内容也涉及管控高硫低热值煤进口的信息。

  几与同时,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力争于2014年1月实施的消息由某网爆出,一时间引发了煤企、电厂、钢铁水泥等涉煤行业及券商、投行等等各界哗然。

  其实,上述文件在行业层面讨论多次,监管层对各方意见及争议要点均已掌握,可谓力求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兼顾耗煤企业节煤减排、煤炭稳定行业的发展,才最终定稿推行。

  目前看,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以及进口煤质管控,均属于从资源供应角度出发,规范煤炭生产者产、运、销主要环节的行为,杜绝燃烧、运输过程中污染物产生较高的煤种在市场流通,进而掐断少数追逐利润、选择使用廉价煤炭,却不履行减排义务的下游用户的采购渠道,迫使其选择优质煤炭,实现节能减排。

  同时,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也明确高硫、高灰、低热值、易挥发、易粉化等不利于直接燃烧利用的煤种范围,便于划定针对此类煤种深加工领域的进一步扶植政策,促使其形成规模化产业,改变目前企业间各自行事、难以实现商业化效应的现状。

  与之相对,煤炭资源税改革,虽然表面上看是增加了煤炭生产企业负担,但是从坊间相传的4%左右的税率上看,配合税改后地方财政收入将明显增加,利于缓解央地政府财税分配矛盾,便于地方政府落实煤炭企业热盼的清费立税工作,煤企实际增加的负担料将有限,并可通过调整售价,逐步转嫁至下游用户负担。由此可见,煤炭资源税改初衷是从煤炭消费角度出发,类似水电燃气的阶梯定价模式,意在提升下游用户的用煤成本,倒逼企业提高节能意识、降低单位能耗,最终实现整个行业能效水平的提升。

  可见,雾霾围城的背景下,监管方对多年来习惯粗犷发展的煤炭及其下游几大行业正逐步出手严管,短期看对涉事行业企业的业绩或产生一定消极影响,但将利于整个行业的中长期稳健运行,从而优化企业生存环境、助力企业发展。预计,类似于《煤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及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行业新政或仅是开始,大气、水土治理重压之下, 2014年能源行业、能耗大户行业以及环保行业政策还将接连推行,以实现引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转向绿色发展、降低整体GDP能耗水平的最终远景。

来源:中国能源报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4号4楼 邮编:430070 电话/传真:027-87891729
    Copyright© 2010-2012湖北省煤炭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鄂ICP备09026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