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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关于下达2013年电力行业已关停火电机组销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6    查看:[482] 次
 

鄂经信电力〔2013416

 

武汉市、荆门市、恩施州经信委,省电力公司,相关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3年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电力〔2013247号)下达给我省的关停目标任务,我委会同省电力公司及有关发电企业,在相关市(州)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力以赴开展工作。经各方艰苦努力,全面按时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验收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省小火电关停核查验收小组现场核查,列入2013年全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荆门热电厂等6个电厂的13台、容量共计73.8万千瓦的火电机组已经关停并拆除,全部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省小火电关停核查组均现场予以确认(具体机组名单见附件)

二、请相关发电企业在通过省级核查验收后,妥善保存关停及拆除等过程的原始资料,以备国家相关部门核查。此外,其关停机组已销户容量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容量交易。

三、请省电力公司加强关停机组所在地区电网配套建设和电力调度工作,确保机组关停后电网稳定运行和电力正常供应。请各级电网公司及相关调度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从201312月份起将关停机组容量正式下文予以销户。

四、请相关市(州)经信委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协助关停企业妥善处理关停善后事宜,维护好当地社会稳定,并积极协助关停企业向财政部门申请奖励资金。

附件: 2013年我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火电机组名单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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