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将在清费立税的前提下,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业内专家认为,“量改价”“费改税”的同时,将倒逼煤炭市朝进程提速,对煤炭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今年以来,煤价跌幅加剧,环渤海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累计下跌130元/吨左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数据显示,煤炭行业亏损面已经超过70%。
“清费立税,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对企业普遍有利。”山西普大煤业副总裁李俊峰说,煤市下行之际,名目繁多的涉煤税费令企业不堪重负。据他估算,清费前,煤矿完全成本的40%以上是税费,税费之中,费的比例又占三分之一。
现行资源税难体现资源稀缺性和市场属性。以山西为例,1984年起,山西开始征收煤炭资源税,地方煤矿定额为1.6元/吨。2004年调整为3.2元/吨,其中焦煤8元/吨,并沿用至今。山西省社科院经济所助理研究员张婷测算,即便在煤价高企的2011年,山西资源税收入占一般财政预算收入的比例仅3%左右。
山西省朔州市芍药花煤业副总经理李强说,从价计征,体现出市场波动的同时,也利于资源保护。储藏于山西省柳林县境内的部分焦煤资源是“国宝”级稀有焦煤品种,价格最高时1800元/吨,但过去的税率只有8元/吨。煤炭价格下跌,一些煤矿甚至把焦煤当作电煤销售。
过去煤价高涨,各级部门涉煤收费过多,企业负担沉重,而资源税占比较小,大量涉煤收费“体外运行”,增加了权力寻租的空间。“目前,山西地税收入每年900亿元左右,煤炭资源税占40亿元。税改后,企业负担不会增加,甚至可能减轻。同时,将有一二百亿元的财政收入回归‘预算内’。”山西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副处长冯苏芳说。
“目前煤炭行业的主要问题是产能过剩,下游需求不足和部分企业超产能生产等。”山西省统计局工业专家童超说,由于市场需求乏力,清费成果将被快速增长的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轻易抵消,短期内对煤价、市场影响不大。
“产量决定不了企业效益,价格才是盈利关键。”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长潘云说,从价计征是市朝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倒逼煤炭企业改进经营管理,制定更加适应市场规律的生产、经营、销售策略。童超说,财税改革是深化煤炭行业改革的重要契机。税费改革的同时,必须对现行煤炭运销、监管等机制进行同步调整。
专家建议,要确保清费立税取得实效,必须杜绝“隐性收费”,明确“量改价”后的操作细则,探索建立与市场波动相挂钩的应急调节机制。
“煤炭资源税改方案已经出台,但一些操作细则还需完善。”冯苏芳说,在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中,资源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以及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分别减征30%和50%。但资源衰竭期煤矿由谁认定,如何计算充填开采置换出的煤炭,仍需进一步明确。
此外,从价计征中的“价”采用坑口价,并非市场交易中用到的车板价,需要减去煤炭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运输费用。冯苏芳说,这部分运输费用如何计算,既赋予基层税务人员以权力,也存在较大风险。
“市朝改革的方向值得肯定,关键要建立与市场挂钩的应急调节机制。”潘云说,导致煤市困境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市场应对机制,没有及时进行产能、税费调控。深化煤炭行业市朝改革,要充分考虑区域差异,给予地方政府更多权力,建立根据市场变动,能够对产业政策、资源税费等适时调整的改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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