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9年度取得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
资格证书续期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州煤炭管理部门、煤炭协会,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自2005年开展以来,严格执行《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条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标准号:MT/T1031-2006)的要求和规定,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遵循社会化、规范化的工作思路,有力地推动了行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进程,在社会上及行业内产生了积极影响,国家相关政府部门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根据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每5年注册一次的规定,现对2009年取得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人员进行续期换证工作。续期换证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1日—11月15日):企业相关业务部门受理、初审和报送本单位需续期换证人员申报材料;(填写附件二附件三) 第二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省级管理机构受理、审核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全国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受理、审核各省级管理机构及未组建省级管理机构地区煤炭企业及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并对审核合格人员予以续期换证。
续期换证费为200元/人 相关附件均可登录国家煤炭工(www.coalchina.org.cn)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查询、下载。 联系单位:湖北省煤炭行业协会
联 系 人:朱颖 欣 杜 刚 联系电话:(027) 87891729 (兼传真)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4号4楼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1.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续期换证管理办法
湖北省煤炭行业协会
201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