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信煤炭〔2014〕128号
各产煤市(州)、县(市、区)经信委(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技术服务机构:
经组织专家对有关煤矿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对部分申报机构的现场复核,确认湖北长阳清江煤炭矿务局等14家服务机构具备瓦斯等级鉴定服务资质、湖北夷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服务机构具备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宜昌德华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服务机构具备瓦斯防治能力评估资质。经确认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可在全省范围内从事与相应资质对应的煤矿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取得煤矿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及有关煤炭产业技术政策的要求从事煤矿技术服务工作,对弄虚作假、严重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煤矿技术服务资质。
附:全省煤炭行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资质(第一批)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