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贸易融资,面向供应链金融,是深圳发展银行的战略选择。深发行针对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发出的系列供应链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理念和技术瓶颈提供了解决方案,产品实用、高效、丰富,多次获得国内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创新金奖,受到了广泛的赞誉。2010年7月,深圳发展银行武汉分行加入湖北省煤炭协会并成为理事会单位,旨在为协会单位和广大从事煤炭供销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精诚合作,与协会的朋友们共建湖北省煤炭供销长效机制,促进湖北省经济健康发展。并将系列贸易融资产品进行整合和对接,上升到了供应链金融阶段。
目前,深发行的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有围绕企业的预付货款、存货、应收帐款三类资产开展融资等金融服务的系列产品,共有五十多种,较为全面地涵盖了企业的多种需求。这里介绍几款主要的产品:商票保贴、先票/款后货标准模式(又称厂商银模式,如上游是大型商业企业,又可称商商银模式)、先票/款后货提货担保模式、动产静态抵质押模式、动产动态抵质押模式(核定库存模式)、应收帐款质押模式(又称明保理)、预付款+应收款质押模式(又称购销通模式)。
商票保贴业务
商票保贴业务是指对符合我行条件的企业,以书函的形式承诺为其签发并承兑或背书转让或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即给予保贴额度的一种授信行为。
广泛适用于材料设备采购款、工程款、工程预备费、项目咨询费、设计、勘探费、广告费等款项的融资。
先票/款后货标准模式(又称厂商银模式)
先票/款后货是我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的一种,它是指商品买方从我行取得授信,支付货款;商品卖方按照购销合同以及合作协议书的约定发运货物,并以我行为收货人的模式。
适用于需要向上游企业采购商品,并且该商品属于我行货押商品目录范围的贸易型、生产型企业等。
先票/款后 担保提货模式
担保提货是我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的一种,它是指商品卖方按照我行的指示向买方交付货物,卖方对相当于未发货部分的授信承担付款责任的模式,又叫卖方担保买方信贷模式。
适用于需要向上游企业采购商品的贸易型、生产型企业。
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系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向国内受益人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付款承诺。国内信用证以人民币计价,仅限于转帐结算,不得支取现金、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此业务纳入全行统一授信融资管理。
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品交易的结算。
动态动产抵质押(核定库存模式)
动态质押是我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的一种,它是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为质押的授信业务,又叫核定库存模式。银行对于企业质押的商品设定最低限额,允许在限额以上的商品出库,受信人可以以货易货。
适用于除了存货以外没有其他抵质押物,又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该企业拟质押的存货必须符合我行货押商品目录制度,并且存货经常需要进出。
动产静态抵质押
动产静态质押是我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的一种,它是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为质押的授信业务,又叫特定化库存模式。银行对于企业质押的商品实行监管,不允许受信人以货易货,受信人必须打款赎货。
适用于除了存货以外没有其他抵质押物,又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该企业拟质押的存货必须符合我行货押商品目录制度,并且存货并不经常进出。
应收帐款质押(国内保理业务之明保理)
国内保理业务是指我行受让国内卖方因向另一同在国内的买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在此基础上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一系列综合性服务。若应收账款转让行为通知买方则为明保理。
适用于有应收账款融资需求或优化报表需求,并与买方形成了稳定贸易和良好结算关系的客户。
预付款+应收款质押模式(又称购销通模式)
针对从事大规模煤炭经销业务的客户,深圳发展银行运用产品组合,将预付融资模式与应收帐款融资模式进行嫁接,形成“购销通”融资产品。
“购销通”产品是中间商具有相对固定和强势的供应和销售方,但中间商不能提供有效抵质押措施,上下游企业也不能提供法律上的担保,我行基于其货物交易流程明确、清晰,运输渠道规范,上、下游企业的履约能力及信誉可靠,对中间商提供“购销通”的封闭授信,专项用于其向强势供应方采购指定货物,货物运输通过可信任的物流渠道直接到达销售方,还款来源为销售方收货后的回款。
适用于经销商的上下游企业管理规范,上游有足够的供货能力,下游有充分的保证回款能力,且运输渠道规范,虽无抵质押及担保措施,但借助上下游企业信誉能够实现货物和资金的封闭运作,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
联系方式:
深圳发展银行武汉分行供应链金融部
联系人:何彪
联系电话:86658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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