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能源金融事业部武汉分部是能源金融事业部成立之初在全国各地设立的第一批分部之一。目前主要合作客户涉及煤炭生产、中央在鄂的能源行业企业、五大发电集团在鄂的发电企业、华中电网、湖北省电力和湖北省能源及其下属企业。随着武汉分部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结合湖北省煤炭资源缺乏,煤炭业务主要以经销商类型客户为主的行业特点,2009年12月武汉分部正式加入湖北省煤炭协会成为理事会员单位,主要目的就是为协会会员单位和广大从事煤炭销售的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金融服务,走出一条多方共赢的合作之路,为湖北省煤炭供应长效机制的建设和湖北经济的发展做成更大的贡献。
目前,民生银行专门针对广大商贸类型企业客户推出动产融资业务,以解决这些客户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流动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是指以企业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抵、质押担保项下的融资业务,或虽不实现抵、质押担保,但民生银行能有效控制企业物流和资金流从而有效控制风险而开展的融资业务,动产融资业务具体授信使用方式可采取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贸易融资等多种。
同时,民生银行针对经营不同类型产品的经销商还有不同类型的动产融资业务产品,针对从事大规模煤炭经销业务的客户的动产融资产品称为“购销通”产品。
“购销通”产品是中间商具有相对固定和强势的供应和销售方,但中间商不能提供有效抵质押措施,上下游企业也不能提供法律上的担保,我行基于其货物交易流程明确、清晰,运输渠道规范,上、下游企业的履约能力及信誉可靠,对中间商提供“购销通”的封闭授信,专项用于其向强势供应方采购指定货物,货物运输通过可信任的物流渠道直接到达销售方,还款来源为销售方收货后的回款。该模式项下,上下游企业管理规范,上游有足够的供货能力,下游有充分的保证回款能力,且运输渠道规范,虽无抵质押及担保措施,但借助上下游企业信誉能够实现货物和资金的封闭运作,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
“购销通”产品的主要流程:
(1)核实交易真实性。审查中间商的上下游购销合同、中间商分别与上下游签订的购销合同;
(2)签订相关协议。落实上游企业与我行的协议或承诺函,保证发货到我行指定地点以及必要时的退款事宜;落实我行中间商、下游企业的三方协议,明确货款全部汇入中间商在我行的指定账户中,且该账户为唯一的付款账户,未经我行同意,不得变更;同时中间商同意将其对下游的应收未收的货款转让我行;
(3)授信审批及支用。授信获批后,中间商资金需求采取贷款形式的,我行直接电汇到上游企业约定账户,采取银票形式的,中间商存入不低于30%保证金,上游企业收到资金或银票后向我行出具回执,我行同时登记台帐;
(4)货物流转监控。上游企业发货后,督促中间商将运输货票(或类似凭证)交由我行登记,并核定支付资金与已发货价值,并填写货物发运登记台账;
(5)下游企业收货对账。我行根据货物发运登记台账与下游企业出具的验货单等进行核对,并填写对帐单;
(6)跟踪销售回款。下游企业回款后,我行根据对账单登记销售回款,对于以银承方式回款的,留存复印件并登记销售回款登记表。
(7)客户到期还款或兑付。
“购销通”产品特点和优势在于:
(1)依托上下游优势企业的信用和规范运输渠道,资金在我行监控下封闭运行,经销商不用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贸易资金流转在我行封闭运行,综合收益较高。
(3)满足了优势企业之间的大宗货物结算要求。
“购销通”产品适用于:
(1)中间商上下游为强势企业,信誉度高,货物交易量大且稳定,但在结算方式上互不妥协,特定中间商的介入解决了双方的矛盾;
(2)中间商一般与上下游形成了比较固定的合作关系,所经销商品一般属下游企业不可获缺的重要原料,需求量大且稳定。
(3)运输渠道规范,中间商不直接接触货物。
(4)经营的货物一般是钢铁、能源、化工原材料等基础产品。 而对于经销量较小,偶尔出现临时性少量资金困难的小型煤炭经销客户,民生银行可以通过“商贷通”产品给予资金支持,即经销商直接以企业实际控制人个人或公司所拥有的房产向民生银行提供抵押,即可获得民生银行给予资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