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煤炭市场开展期货交易的时间较晚,能源市场参与原油期货交易已经25年了,但对于煤炭行业来说,期货交易还是个新鲜概念。直到2001年7月,纽约商品交易所才率先推出以产于阿巴拉契亚中心山脉12000 英热单位/磅(约相当于6672千卡/千克,1英热单位/磅≈0.556千卡/千克)动力煤为基准品的动力煤期货合约。2006年7月,ICE欧洲期货市场引入针对欧洲市场的两种煤炭期货合约,与之前煤炭期货不同的是,这两个合约以现金结算了结到期日未平仓的期货合约,主要定价基准为煤炭咨询公司汇总报告的月度煤炭价格指数。2008年,ICE和环球煤炭电子交易平台(GLOBALCOAL)合作开发了亚太区域煤炭期货合约。2009年,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也上市煤炭期货合约。2011年,ICE又集中上市四个以现金结算的煤炭期货合约。 动力煤期货合约推出时间较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20世纪末之前,煤炭在世界主要工业化国家能源结构中的地位没有原油和天然气重要,国际贸易量有限,产煤国的煤炭主要满足本国需求,因此,煤炭期货开发落后于原油、天然气等能源品种。其次,煤炭属于大宗散装货物,种类与等级繁多,对于动力煤这样的大类而言,质量等级划分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虽然一些更细分的子类可以划分更明确,但由于产量小,国外开展的期货交易的需求不是特别大。最后,煤炭保存期限过长存在自燃风险。这些因素给期货品种的设计带来一定困难,推迟了煤炭期货的开发。 历史上,曾有三家交易所上市过15个煤炭期货合约。其中,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有两个,分别为CME集团的阿巴拉契亚中心山脉期货合约及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纽卡斯尔离岸价期货合约。由于上市以后交易持续低迷,澳大利亚交易所于2012年8月18日对外宣布对纽卡斯尔离岸价期货合约停盘。煤炭本身是大宗散货,具有不易储存、质量易发生变化的特点,为实物交割带来了困难,阻碍了实物交割煤炭期货的活跃。相反,现金结算的期货合约能够避免实物交割的不便与风险,降低交易成本,从而促进了煤炭期货交易量扩大。因此,世界两大期货交易所CME和ICE争先恐后地推出了多个煤炭指数期货合约。以现金结算的煤炭期货合约共有13个,其中11个为动力煤期货,另外2个为次烟煤期货。大部分指数期货共用一个煤炭价格指数,如CME 的API 2 CIF ARA期货合约与ICE鹿特丹煤炭期货合约,基准指数同为McCloskey与ARGUS联合推出的6000千卡/千克动力煤在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及安特卫普港到岸价指数。 迄今为止,煤炭期货已在降低煤炭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相关生产企业利润和增加煤炭市场流动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据GLOBALCOAL估算,约有50%的煤炭交易是通过在期货市场上的并行运作实现对价格波动风险的控制。每年通过ICE的煤炭期货合约结算、交割的煤炭总量约为10亿公吨。对参与煤炭期货的交易者来说,煤炭期货可以消除市场上的信用风险,降低交易者的资金限制,并方便新的投资者进入煤炭市场。煤炭期货交易带来的大量市场流动性为市场参与者带来了福音。 | 来源:期货日报 |